加强母婴护理服务新业态监管 促进母婴护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1-22 11:40:07 来源:贵州政协报 原文作者:

随着“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母婴护理服务的社会需求急速增加,特别是母婴护理行业“月子中心”“产后康复机构”等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机构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母婴护理新兴业态,处于生活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的交叉领域,开展的服务内容差异较大,收费在1万至5万元不等,这些机构主要提供产妇产后恢复、婴儿喂养等服务,帮助产妇尽快恢复身体并提供婴儿喂养知识。在实际工作中,母婴护理行业,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监管主管部门导致监管难。母婴护理行业涉及面广,从行业监管看,涉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人资社保等部门。在实际运行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商事登记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监管家政行业,卫健部门负责监管相关业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仅从事母婴生活照料服务的“月子中心”不应当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月子中心”应当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由于有关业务难以清晰界定,导致出现监管“真空”,潜在安全风险较多。二是缺乏行业标准导致门槛低。未出台母婴护理行业标准及规范,也未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导致母婴护理行业存在准入门槛低、投入门槛低、技术门槛低的“三低”现象。三是缺乏规范培训导致隐患多。除医疗机构开设的“月子中心”有专业的护理人员外,其他经营主体开设的“月子中心”,其照护人员多为非专业性的“月嫂”,绝大多数不懂医学护理知识,仅参加短期培训后便上岗,无行业培训基地提供再教育及更新新技术,存在安全隐患。建议:

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母婴护理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商务、民政、发改、公安、人资社保、妇联等部门组成,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母婴护理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协调研究解决母婴护理行业运行中的相关事宜,有效解决持证(照)经营、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问题。

二是成立母婴护理行业协会。提高行业自我管理水平,在民政等部门指导下,成立母婴护理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建立投诉化解机制,实现行业自律。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规范母婴护理行业标准。制定出台“母婴护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对“月子中心”等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机构的服务质量、卫生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对从业人员开展清洁消毒、营养管理、康复护理、心理疏导、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促进母婴护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何枢委员代表民盟省委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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