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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界别肖昀委员代表民建省委发言 加快城市更新进程 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1-01-28 14:19:23

我省城镇老旧小区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近年来通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方式逐年推进城市存量房屋更新改造,但各地力度进展成效不一,未改造旧城区域存量依然很大,市民对于加快城市更新改造的期望非常强烈。

调研发现,我省城市更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统筹推动力度弱,政策机制不完善。各地城市更新多靠部门推动,统筹力度明显不够。政策法规不完善,多未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影响了城市更新工作进程。协调机制不顺畅,不同程度存在项目申报流程不明晰,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手续办理程序相对复杂等问题,电力、供水、供暖、通讯等管道线路设施运营单位之间协调难度很大。

二是城市更新规划少,模式单一标准低。部分市、县政府对城市更新改造缺乏统筹推动意识,未能在摸清旧城区域存量的基础上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同时,在功能调整、传统建筑保护及文化内涵提升方面考虑得不多,没有像成都“宽窄巷子”、广州“永庆坊”这样的全国性示范案例。

三是改造资金需求大,多元投资未形成。由于城市更新项目自身收益少,项目盈利点不突出,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小区居民普遍不愿承担改造费用,银行信贷支持缺乏实际操作路径,地方财政承债空间不大,城市更新项目发债融资困难。

四是群众意愿难统一,协调工作难度大。城镇居民大多希望房屋被征收获得高额补偿,在城市更新改造内容、标准、方案和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等方面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对更新改造项目配合度不高。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谋划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市更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区(县)完善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出台“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等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切实减轻居民出资压力。理顺机制规范程序,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流程,简化审批许可手续办理程序,明晰相关部门职责,形成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的合力。

二是掌握详实数据,制定详细规划。对城市老旧小区全面摸排,建立3-5年城市更新项目库,按计划、分年度、分批次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对于交通区位优越,文化底蕴深厚的老旧小区、老街旧巷乃至老工业项目旧址,注重老建筑及历史文脉保护,精心科学规划,打造“文旅商居”一体的优质城市更新示范项目,不简单以老旧小区标准一改了之,要使其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三是强化资金筹措,拓宽融资渠道。大力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补助资金。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出力参与改造,提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或住房公积金筹集资金。引导水、电、气、通信等管线单位通过直接投资方式参与改造,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养老、托幼、助餐、家政、便利店、文体设施等的建设运营。探索城市更新与管线综合、河道改造、公园建设、文体设施、污水垃圾治理等项目捆绑打包,既实现项目收益自我平衡,又提升城市更新水平。

四是发挥基层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积极引导小区成立业委会或自改委等组织,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及社区居民中各行各业代表人士的示范带头和沟通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通过在改造意愿征集、改造内容协商、改造方案制定、改造过程监督、改造后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充分与居民进行民主协商,引导居民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项目监督及项目后续管理,发挥居民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主体作用。

肖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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