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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运行管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周培芝委员代表省政协社法委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0-01-19 16:04:11

  “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脱贫攻坚进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实现同步小康目标。当前,我省通过大规模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已总体上解决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工程的建后管理维护尚未形成有效和长效机制,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没有建立有效的运行管护机制。饮水安全工程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对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大部分地方没有制定具体的工程管护办法和实施细则,没有明确专门的管护团队,没有落实运行维修管理专项资金,工程设施权属不清,管理责任不明。

  二是水价制定和水费征缴亟待开展。很多地方支撑运行管护的水价制定和水费征缴基本未执行,村民喝“福利水”“大锅水”“免费水”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村民仅在自建水源断流时饮用工程水,有的村寨为了节约提水用电成本,在丰水期关停泵站,枯水期再启用,造成工程间歇性使用,导致故障率大大增加,维修成本上升。

  三是部分工程设施需要改造升级。以前修建的农村供水工程普遍规模较小、标准偏低,且多为边、散、小工程或小水窖供水,大多依托山溪水、地下水等小水源,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加之有相当一部分工程建设年限久远,亟需改造升级。

  四是水质监测和达标处理有待加强。有的工程在建设时未按要求配备净化消毒设备,或者配置了设备但未能正常使用。有的工程未按照规范要求配置沉淀、过滤池,也未按程序投用漂白粉消毒处理。部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未能正常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五是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力度不够。全省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不均衡,特别是小水源容易受干旱、地质灾害、环境污染、铁路公路建设等因素影响,造成水质恶化、水量减少甚至枯竭,供水保证率低,重新出现饮水不安全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落实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使工程管护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经费。建议在建立省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和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础上,推动指导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比照执行,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良好运行并发挥效益。

  二是尽快启动水费定价收缴工作。压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合理制定水价,推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制度,算好用水收益账,增强村民的水商品意识,实现付费用水。

  三是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督促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和小水窖水质监测工作,在县级已建成水质检测机构的基础上,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水质检测室。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染治理体系。

  四是立足长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争取国家将我省列入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试点,加大对我省农村供水工程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把农村饮水安全纳入“十四五”规划继续实施,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改造早期老旧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提高我省农村水质和水量保障水平,为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供水保障。

  五是强力推进全省涉水事务改革。加大全省涉水事务改革力度,用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维修等问题,明确资源权属,整合资金资产,建好运营机构(水投公司)。在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水资源产业,实现水务经营效益最大化,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摆脱对财政的过度依赖。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省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界别: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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