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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为脱贫攻坚提供人力支撑


——杜正军委员代表民进界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0-01-19 16:00:06

  新型职业农民是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主力军,是振兴乡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全省已有59个县相继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政策扶持办法等。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但总体来看,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行政壁垒存在,培养体系不健全。目前我省农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供销系统等均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或农民技术培训的项目及专项资金,但互不相通,各不相融,各自的实施与考评路径也不一致,造成部分培训重复和无序。

  二是培育规模较小,需求无法满足。我省计划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但目前仅培育了13万人,尚有17万差额,难以满足我省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需要。

  三是“无效供给”过剩,“有效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培训项目设计不合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对象未有效区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土文化传承等所需要的相关培训未有效开展,针对返乡创业农民、回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特殊对象所提供的培训服务不够,农民个性化的培训需求未得到实质性满足。

  四是服务保障滞后,监督管理效率较低。虽然省级建有“培训实名制”系统,但还不能对参训人员进行动态资质审查,只能在课程结束后对课程录像视频进行审核,周期较长,整个系统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据化、信息化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是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库”的重要主体,必须切实加大培育力度。为此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育制度,优化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制机制。一是推动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打破行政壁垒和“信息孤岛”,推动涉农培训部门创新合作、互联互通,共享信息和项目。二是完善制度。省级制订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扶持办法》《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和《培训师资队伍管理办法》,建立“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三是健全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订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素质指标体系》,以国务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加大对农村退伍军人、农民工、职业农民的中职和高职招生规模。

  第二,积极创建良好的培育环境,激发农民职业化长效内生动力。一是树立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在优秀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创办的家庭农场等地,建立农民田间样本,统一命名、规范挂牌,打造一批典型。二是拓展培育对象的覆盖范围。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下乡创业的城镇居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三是创建良好培育平台。各级政府要全方位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精准开展教育培训,扩大农民教育培训的有效供给。一是项目精准。紧扣“智能+”“区块链+”等现代农业新业态,不断更新培训的“项目清单”。实施现代家庭农场主培养计划,打造升级小农户,做好壮大和融合两篇文章。二是方法精准。根据农民文化水平、发展需要、产业特点等,分类制订培训方案。政府可将重点对象送到农业大专院校接受培训甚至学历教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使其学成后回到农村就业创业。三是内容精准。立足产业发展中心,创新培训内容,以技术、管理、创业为主线,制订完善的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和课程体系,因需施教,分产业、分层次、分类别科学设置培训内容。

  第四,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管理,提升公共培训服务能力。建立以大数据和智能化技术为基础的“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培训人员培训前、中、后信息管理,进行实时数据监测、人员监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现实时监管打下基础。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贵阳市政协副主席、民进贵阳市委主委

  界别: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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